第三十八章 生意经


小说:放任时光里的布鲁斯   作者:岸上溪石   类别:都市生活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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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书屋虽是书店,但在杭城出名靠的却是音像制品。音像部的负责人小徐看上去像个大学生,对音乐很是精通,他们一个音像柜台的营业额足以抵上普通音像店的几倍之多。港台流行乐是他们的特长,版本全、新,加之地处六公园黄金地带,游客众多,生意极好。由于门面不大,我去的时候几乎挤不进去,顾客爆满。受山姆的影响,我把好端端的牛仔裤也剪了两个大洞,再清理掉竖纹线,只留横纹线,破洞边缘再留一点毛绒般的须线,那样,一条超酷的牛仔裤完成了。山姆是在上海出版的《音像世界》杂志上看到英国兄弟乐队成员的打扮才想到的。这俩双胞胎兄弟歌唱得一般,打扮到挺时尚。但那时根本买不到破牛仔裤,只能dIY了,走在街上堪称惊艳。山姆还去穿了个耳洞,带上了耳钉。悄悄告诉我带耳环的“潜规则”:同性恋双耳,异性恋单耳。不管双耳单耳,这个我还不敢尝试。我去现代的时候也是穿了这样一条牛仔裤,赤脚穿着一双鞋。这里有必要多说几句,先说赤脚——必须的!那意味着你已脱离了普罗大众,站在流行时尚的前沿;再说这鞋:它可是客服部同事“奸商”小丁四十元卖我的,正宗二手德国原版阿迪达斯搭袢式运动鞋。款式新颖,穿着舒适,走在街上回头率极高。由于那时没有假货,所以我怀疑是不是住宾馆的老外多喝了一杯,买了双老bJ布鞋挺合脚就把阿迪扔在酒店垃圾桶,让小丁捡了个大便宜。但话说回来,这价格我还是很满意,至少在讲究名牌的时代,我身上也有一件正儿八经、经得起考验的名牌了!我脚蹬阿迪,上身的皮夹克则是国货路所购,那里是“港货”、“广货”的集散地:杭城最潮流的服饰一条街。夹克上挂着个带链条的十字架,脑袋上也没闲着,包了块山姆“借”我的黑底白骷髅头巾,这是他亲戚不远万里从荷兰带来的。鼻子上架着如假包换的“雷崩”太阳镜,那可是美国录像《壮志凌云》里大帅哥汤姆·克鲁斯的标志装饰……就我这身打扮在马路上能横着走不带撞车的:人都会让着你。感觉就差一辆哈雷戴维森来配我了……当乱哄哄的顾客散去,我做着我的白日梦,一只原厂阿迪达斯运动鞋刚踏进现代的门槛,发现我早已成为店里几乎所有人员的目标了。好在徐老板不在,没有暴露“密探”的身份。我看了看他们的音像柜台,都是卡带,品种齐全,黑胶唱片不多,有少量标着“天价”的cd,我暗想只有他们这地儿才卖得出去吧?!内容上来说全是港台、轻音乐,跟我们倒没有冲突。最近张学友开始红起来。店里不停地播着主打歌《只愿一生爱一人》,那盒专辑可能就这一首歌好听,路人不断地被歌声吸引进来。然后就是店员们忙不停地收钱、收钱——我心里一动:咦,这招可以!主意已定,拔脚欲走。但为了不引起营业员的好奇,我心虚地走到图书柜台买了两本《罗兰散文》。现代火爆的场面令走在回来路上的我深知地段对一家店的重要性——这对我来说是深有感触的。不由想起我人生第一次做生意的场景。刚进湖畔那一年,极具经商头脑的“奸商”:客房部小丁从他母亲外贸单位搞了一批出口转内销的服装,本钱不够,找了同楼层的冬子和我这个整个湖畔到处跑的“百搭”一起合伙,在华侨饭店边上的小弄里,租了个进深、开间都不到两米的破屋买这批服装。进价三十一套休闲装,卖七十到七十五,因为是西湖边黄金地段,根本不愁卖。白天上班,下了班大家就来摆摊,轮到谁休息,就摆一整天。几乎同时,我财大气粗的朋友桑哥,在环城西路市体育场门口也开了一家叫“巨星”的店,以运动服饰为主。店名响亮,门面气派,装修好,商品多,且都是耐克、阿迪、彪马、乐途等进口大牌。但地段不好,不是商业区,生意与我们天差地别。小丁经常叫我去桑哥那里拿些商品来作为我们摊位的补充,怕影响自家的生意,服装不拿,只拿鞋子。就在“巨星”的零售价加上五十、一百地卖,经常脱销。我三天两头去“巨星”拿货,桑哥想给又不想给,不想给想想还是得给,眼红得直抓狂。桑哥几次三番找我们要合作,甚至要买断商铺让我们来承包,都被精明的小丁婉拒,说桑哥是在画饼!这样断断续续做了一个月直到服装库存买完才不得不中断。每人轻松赚了半年的工资。本来库存卖完,我们也考虑过桑哥的方案,承包代销他的东西,毕竟利润摆在那儿。可小丁说控制不了货源我们就是个打工的,迟早会被踢走。所以大家就散了。没多久那个地方因为西湖边旧城改造,重新规划了,桑哥才彻底死了心。现在的知源也存在这个问题,地段无法与现代比。但好在卖的是唱片,可以用音响设备来弥补。我们必须充分利用这回来的我眼神有点疑惑。我也没跟他啰嗦,开始在唱片架上巡视。“光上次说过有一张欧美情歌集不错。”“你是说这张吗?”珠江指着正中间的那张封套不甚起眼的唱片:“这个我们进了六张。”“就是它!拿来听听。”珠江取下唱片,放入唱机。第一首平淡无奇,第二首也没亮点,A面6首歌感觉都一般;一直到b面第二首《Nothing‘sGonnachangemyLoveForYou》,此歌原唱是乔治·本森,推出后反响不大。本版歌唱者格伦·梅德罗斯当时还是无名小辈,但幸运女神眷顾了他,楞是把这首歌唱红了,并将它送上各大排行榜,风靡一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