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八十七节 主客(2)


小说:我要做门阀   作者:要离刺荆轲   类别:秦汉三国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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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往常一般,赖丹在自己的官邸,处理着公文。
  作为玉门校尉,他要做的事情非常多。
  不止是玉门塞本身,他还肩负着与轮台方面联系,并及时将轮台的公文、情报送抵居延的任务。
  近来,随着匈奴的日逐王主力,从西域北道重新回到蒲类海、龟兹一线。
  轮台压力剧增!
  汉军不得不向轮台增兵,以防止这个钉子被匈奴人拔掉。
  玉门关的压力,自然也随着上升。
  作为玉门校尉,赖丹不得不始终在玉门关保持战备,命令他的军队,时刻甲不离身,以方便可以在任何时候,支援轮台!
  “校尉!”房门被人推开,一个金发碧眼,但穿着汉军甲胄,蓄发戴冠的男子走进来,拜道:“玉门塞有自称是远方异域使者的人扣关……”
  “远方异域?”赖丹闻言立刻起身,谨慎的问道:“是何地何国?”
  自博望侯张骞凿空西域,汉与远方异域之国的联系,就不断发生。
  长安的大鸿胪,也特别重视与这些国家的联系。
  三十余年来,玉门关接待了无数使团。
  最远的使者,就有来自数万里外的罽宾的使者。
  更有趣的是,罽宾使者前往长安,朝拜了天子后,汉室也派出了使者回访,并顺利抵达罽宾,然后带回当地的许多信息与情报。
  所以,赖丹不敢有丝毫懈怠。
  “却是不知……”金发碧眼的军官答道:“末将只是听其向导言之,其是来自大夏、康居之西,据云其国还与大宛有着渊源……”
  “倒是其人所讲之语,末将也是不懂,就连向导,也难以描述……”
  “大宛有着渊源?”赖丹听着,立刻就有了兴致。
  他曾参加过大宛战争,对于大宛也算是有些了解的。
  宛人富庶,其俗迥于西域,更与中国格格不入。
  当时,汉军俘虏的大宛贵族,也都有过供述,据说他们的祖先是数百年前,从山与海的那一边,太阳落下之地,翻越了无数高山来到的大宛。
  不过,在数百年前,随着那个率领他们打到大宛的君王离奇去世,其国家就分崩离析。
  宛人也不知道,到底他们的祖先是从哪里来的了?
  他们只知道,他们的祖先非常牛逼,信奉的神明也非常牛逼。
  所以呢,他们觉得有着那样牛逼的祖先和神明,自然是不虚一个万里之外的强国的。
  这让当时的汉军上下都是哭笑不得。
  错非后来宛人跪的及时,战败后答应的条件也让汉军满意。
  当时,贰师将军就已经想过将大宛屠灭,将其人口、财富带回中国的打算。
  如今,大宛人的母国那边来了使者了?
  他们来做什么?
  赖丹想了想,道:“我亲自去见一见这位使者!”
  片刻后,赖丹就带着人,在玉门塞下见到了据说是‘异域远方之国’的使团。
  他眯着眼睛,打量了一番这些人。
  这些人的服饰,很是奇特。
  与大宛人有些相似,却更加复杂。
  除此之外,就是这些人的外貌了,很奇特,既不是金发碧眼,也不是黑发褐目等传统的西域夷狄相貌。
  反而有点类似汉家丈夫的样子。
  肤色略白,黑发、黑眼,神色自若,不卑不亢,身上有着一股只有大国强国才能具备的气息。
  更重要的是——整个使团的成员的身高,几乎都在七尺以上。
  而且,身体非常强壮,肌肉感十足!
  这是很少见的情况!
  过去,玉门关接待过无数夷狄使团。
  其中不乏有着乌孙、康居等强国的使者。
  但怎么说呢?
  这些夷狄,要嘛就是身高被汉室秒成渣,要嘛就是身高虽然勉强够格,但只要与汉家丈夫站在一起,就像个小受一样,立刻凸显出来。
  独有眼前的这个使团,那些穿着奇怪服饰的男子,无论是身高还是身体素质、气质修养,都不逊汉家丈夫。
  赖丹甚至从有些人身上还发现了一些过去只有中国士大夫身上才会表现出来的独特气质。
  “看来,极西之国的传说是真的了……”赖丹心里面想着,虽然他不是汉人出生,但能在汉军之中,成长到现在这个地步,还被委任为玉门校尉,就足以说明他的文化修养和知识储备,已经强到了可以让人忽视他的血统、肤色、出身!
  故而,他迅速的想到了在汉室流传许久的有关极西之国的传说。
  有传说,西王母就居于当地。
  人首豹身,有长生不死之药。
  当然了,这些都是方士的说辞,真假无人知晓。
  但,如今,却有着极西之国的使团抵达,那么空穴可能未必无风。
  这样想着,赖丹就走上前去,笑着拱手拜道:“汉玉门校尉赖丹,见过诸位贵客!”
  接着,他用着他掌握的语言,一一重复这段话。
  等到他用大夏语时,对方终于有了反应,为首的男子微微皱眉,仔细认真的听了一会后,走上前来,右手抚胸,微微低头,用着一种奇特的发音方式很别扭的用着大夏语言说道:“奉塞厄斯的王、阿玛西亚的保护者、密特拉所眷顾的王者、狄俄尼索斯之子、大海之主、伟大的米特拉达梯大王之命,奥威亚尔的底格里维斯向您致敬……”
  赖丹听着,真的是一脸懵逼。
  直到对方说了三次,他才勉强听懂了一些。
  于是,赖丹让人拿来纸笔,在其上记录了起来:延和二年夏六月初三,有极西之国使者曰:狄里丝,自言受其君王塞主糜特拉之托,来吾玉门关下扣关。
  然后,又记录了使者的身高、相貌与服饰情况。
  这才笑着道:“使者,请入城详谈……”
  另一边,他将刚刚记录好的文字,交给副官,嘱托道:“立刻传送居延,请贰师将军转呈长安大鸿胪……”
  中国自古是好客的。
  哪怕是敌国使者,只要通过正式途径请求入境,也会受到欢迎与礼遇以及安全保障和照顾。
  但是……
  却也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有机会获准进入大汉帝国的核心区域,想要入觐朝拜天子,那就更是难上加难。
  一般,只有通过了大鸿胪的审核,然后得到大汉天子同意的使团,才有可能进入长安。
  这次自然也不例外。
  不过,这个使团,显然是一定会被重视起来。
  不止是因为他们来的地方,会令朝堂感兴趣。
  更因为,他们表现出来的素质!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若在汉室视野中,出现一个接近或者不逊于大汉帝国的国家文明。
  赖丹知道,朝堂内外,都会非常感兴趣的!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
  鶄泽的轮廓渐渐的出现在了视线之中。
  远方前来欢迎的人群的身影,也越来越清晰。
  骑在马上,回首北望,张越想起了过去的这两个多月的征途,内心百感交集。
  然后,他举起了手,下达命令:“全军听我号令:护送战殁英灵回家!”
  “诺!”早就等候在他身旁的三位汉军大将立刻轰然领命,然后打马而走,向着各自部队出发。
  于是,旋即汉军的鼓吹乐队,开始奏响他们的乐器。
  在低沉、哀伤的乐声中,人们开始唱起了屈子的《追魂》:“吾幼清以廉洁兮,身服义而未沫……”
  然后,在乌恒人和匈奴人的注视下,汉军的长水重骑,披甲而前。
  在大军前列,一骑又一骑,延绵向前。
  这些精锐、强大的骑士,此刻,褪下了他们的铁胄,将手中握着的长戟柱在草地上,形成了一条长达数百步的通道。
  通道之前,汉军将士们自动分开,列于两侧,将他们身后的车队展露开来。
  在车队前方,数百名已经将自身甲胄与武器擦拭的干干净净,仪表肃穆、庄严的汉军精锐,整整齐齐的列队于前。
  他们一一上前,从满载着无数木匣与瓦罐的战车上,接过一个个木匣或者瓦罐,郑重无比的将这些器物托在手心。
  然后,他们转身看向前方。
  数十名汉军士兵,手捧着厚厚的布帛,走到他们面前,然后郑重的将他们手中的布帛,覆盖到那些木匣与瓦罐之上。
  无数人伸头张望着,然后,他们就看到了,那些被覆盖在木匣或者瓦罐上的布帛上,都绣着一条黑龙,象征着大汉帝国的黑龙!
  “大汉将士送英灵同袍回家!”队伍中的军官们,抽出了他们腰间的佩剑,将长剑背放在肩膀,然后大声喊道:“齐步走!”
  于是,在无数双眼睛的注视下。
  这支汉军精锐,以五人一排,整齐划一的踩着鼓点,通过由数千汉军精锐以及玄甲骑兵组成的通道,大步向前。
  他们抬头挺胸,手中捧着那些木匣与瓦罐。
  神色肃穆、庄严。
  《招魂》的乐声,传入耳中,让人鼻酸。
  合唱的招魂之赋,更是令人动容不已,莫名就心生悲伤。
  再看着这庄严、神圣、盛大的场面。
  哪怕是匈奴俘虏,现在也只能张大了嘴巴,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个场面。
  而匈奴的贵族们,则都低下了头,傻兮兮的看着。
  “那些……那些……”虚衍鞮看着这个场面,低声呢喃着:“只是乌恒的奴婢,不过是些炮灰而已,汉人何至于此!何至于此啊!”
  然而,眼前的现实,却告诉了他——汉,不仅仅非常重视,而且特别珍视。
  甚至,不惜全军护送,以这前所未有的盛大仪式,将那些亡者,送回他们的家。
  而这些人……
  只是些寻常的牧民,不起眼的奴隶罢了。
  他们只是些在这草原上,自古以来,就不存在的群体。
  无论生死,都没有关心的草木。
  无论是从前的东胡、月氏,还是现在的匈奴,都从不在乎,类似他们这样的蝼蚁的生死。
  但汉人,却将他们视为同袍,认定为手足。
  不仅仅全军护送,以如此盛大的礼仪,将他们的骨灰与魂魄送回家乡。
  更让他们得以被大汉帝国的军旗所覆盖!
  这等于是承认他们,也是汉军的一员!
  “若我将来,也能如此,恐怕死也瞑目了……”周围,虚衍鞮身边的匈奴士兵们,交头接耳的议论着。
  更要命的是,哪怕是虚衍鞮的部将们,也都是一副心神往之的模样。
  更可怕的是……
  虚衍鞮发现,他自己似乎也有着类似的冲动!
  “太可怕了!”他低下头来:“汉人是魔鬼!”
  只有魔鬼,才会将人心如此轻易操弄!
  虚衍鞮扭头看向人群里的乌恒人。
  从他们的脸上扫过。
  无论是诸水部、南池部,还是呼奢部……
  不管是牧民、士兵还是贵族……
  虚衍鞮都发现,这些已经泪流满面,泣不成声。
  “这样的汉人,这样的汉朝……”虚衍鞮无奈的低头:“匈奴那里能赢?如何能赢?拿什么赢?”
  他知道,从今天以后,这军中的乌恒人、匈奴人,都要为汉人死心塌地,变成忠心耿耿的猎犬,怎么赶都赶不走的死忠了!
  虚衍鞮记得,他曾听说过,汉朝古代有名将叫吴起,曾给士兵允脓,因而得三军效死,战无不胜。
  如今,汉人的这个手段,比吴起允脓还要高级无数倍。
  这是赤裸裸的收买人心!
  然而……
  哪怕所有人都明明知道,也会心甘情愿的去给汉人卖命,做祂的狗!
  ……………………………………
  张越策马在旁,静静的看着一切,观察着人心与局势。
  自古以来,得人心者得天下!
  这句话,虽然不一定正确,但在很多时候都是有效的。
  只是,人心从来捉摸不定。
  不过,在有一件事情上,人心是决定性的力量!
  这个事情就是认同。
  而国家、民族、信仰,实际上就是人类想象的概念。
  是标准的你觉得是,那就是的产物。
  而通过今天,张越知道,最起码在这漠南的乌恒人心中,为汉卖命胜过给其他任何人卖命的公式肯定是成立了的。
  这样一来,乌恒与这漠南,就有可以被消化、同化的基础。
  从而,至少可以让漠南草原稳定一百年!
  一百年后,就算乌恒人想反,也反不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