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_第95章 抢手的小狗崽


小说:定居唐朝   作者:半堕落的恶魔   类别:历史军事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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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起来,怎么从来没听公主殿下提过柴绍这个人呢?就算不提柴绍,她的儿子柴令武呢?根据历史记载,这会儿应该已经有了才对!还是说,薛朗与平阳公主的交情以及身份,还不到提及亲属的份上?
  可是,明明太子建成人望不足,导致太子与秦王相争这样的事情都讨论过了,这是已经把薛朗引为臂膀、心腹的节奏吧?
  薛朗表示完全搞不懂平阳公主这个人!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但是又说不出所以然来,果然还是信息太少的缘故!
  薛朗不是八卦的人,也只是思维发散了一下,就没再多想。反正他是跟着平阳公主干事业,做好属于他的工作就好。
  情商低的人就是有个优点,心里存的事儿少,心宽,想不明白的事情,不容易钻牛角尖儿。特别是别人家的事情,更不想花费心思去想——
  自己家的事情都操心不明白,别人家的事情就更操心不起了。
  “幼阳。”
  薛朗正出神呢,平阳公主突然叫他。
  “属下在。”
  薛朗连忙回神。平阳公主道:“幼阳的包子可是要下崽了?”
  薛朗点点头:“没错,已经揣了一月余,再过一段时间,应该就快生了。”
  平阳公主立即追问道:“狗崽子许了人没?”
  薛朗摇头:“还没呢,就熊郎将家的阿壮经常过来看,估计想要小狗儿,不过又不好意思张口。”
  因着两家是邻居,薛朗与熊壮的父亲熊郎将又是同僚,两家处的还算愉快。虽然薛朗的年岁比之熊壮也大不了几岁,但辈分在那儿摆着,客套了两次后,薛朗就按照熊郎将说的,直接叫熊壮阿壮。
  平阳公主确认道:“阿壮?可是熊壮?”
  薛朗戏谑道:“就是他。为了想要只狗崽,我已吃了阿壮许多猎物,估计还能吃上许久。”
  平阳公主莞尔,颇有深意的看薛朗一眼,问道:“那幼阳想要我的什么?”
  “啊?”
  薛朗一下子没反应过来。公主殿下才不管呢,一边低头书写,一边道:“包子的幼崽,我预订一只,幼阳可仔细想想要我拿什么去换。”
  说完,摆摆手,让薛朗退下。
  这气势……
  薛朗简直想给公主殿下点赞了,都不给人拒绝的机会。不过,薛朗也拒绝不起来啊,比起他这外来户,身为本地土著的平阳公主,贵为公主,肯定有许多好东西。
  是该想想用什么来换才是!在包子没下崽之前,可以慢慢想,不着急。最新最快更新薛朗看平阳公主自己并没有失去分寸和理智,也就丢开不管,专心负责自己的事情。连续忙碌了数日,又到休沐。
  早晨,薛朗刚才院里晨跑结束——
  在现代的时候,最勤快刻苦的年代,薛朗都没晨跑锻炼过。这穿到古代了,锻炼身体倒是积极起来,不为别的,就为了生命安全着想。
  这古代吧,御寒全靠一身正气不说,抗病也是靠一身正气。这是一场感冒都会死人的年代,好多后世惯常使用的药物,在唐朝都还没开始采用。就拿鼎鼎大名的板蓝根来说,一开始入药也要在药王孙思邈的才有记载,也就是说,很可能现在并未在医者中普遍使用。
  其实板蓝根真的是一味好药。有详实的实验记录和数据证明板蓝根在抗病毒和提高机体免疫力方面的药用价值。所以,在现代,每次遇到大规模疫病的爆发,国家才会提倡使用板蓝根预防,这是有科学依据的。毕竟,疫病的爆发,根本上来说,还是病毒的爆发,板蓝根是对症的。
  古代环境虽好,病毒虽然没现代那么多,但考虑到医疗技术的落后,薛朗还是决定好好锻炼身体。有个好身体,运气不好遭遇病痛的时候,才能抗的过去,否则,一切都免谈。于是,薛朗养成了每天早上起来在自己院子里晨跑,锻炼身体的习惯。
  每天早上薛朗起来锻炼身体的时候,馒头、豆浆、油条都会跟着跑。包子拖着圆滚滚的肚子,经常就趴在窝里不动,越来越懒得动弹。
  薛朗打量着包子那个肚子的分量,表示对馒头的努力很满意。就是豆浆,还一直未见有发情的样子,每天换着花样儿的欺负油条,油条君帅帅的狗脸上的毛,经常被它口水沾湿,然后毛一撮一撮的,乱糟糟的。
  油条傻乎乎的还以为豆浆是在跟它玩,每次都兴致勃勃的凑上去,再被豆浆两爪子踹开;锲而不舍的继续凑近……然后就被豆浆一口咬住头顶的皮毛!
  豆浆不会真咬它,只是含着松松的头顶皮,把油条的毛沾湿,吓唬油条。油条估计也明白,所以,还是不怕死的急需凑近豆浆。豆浆……豆浆都懒得搭理它了,傲娇的扭头,转身,用屁股对着它。
  油条被这么对待后,会委屈的过来,求主人顺毛安慰一下。等薛朗把它毛梳得整齐漂亮了,又继续凑到豆浆面前献殷勤,结果又被豆浆用之前的方式招待一番……
  薛朗看了笑得肚子疼。从来没发现豆浆是这么的傲娇,油条又是这么的二傻,如果体型特征、毛色都妥妥的德牧,薛朗真的怀疑油条其实是一只二哈,还是一只贱得有受虐狂的二哈。
  简直就是惨得不忍直视!
  薛朗锻炼完,在家里逗狗玩儿,顺便等早饭,打算等吃完饭就出去走走,最近在荒郊野外时间太长,感觉许久未见人气儿,小镇的集市虽然简陋,比之现代的人声鼎沸差远了,但自有小镇的野趣,偶尔去逛一逛还是挺有意思的。
  “禀郎君,熊郎将家的小熊公子来访。”
  正用手给包子顺毛,轻轻地抚摸它的肚子,万福来报。
  “是阿壮来了,让他进来吧。”
  只要是休沐,熊壮都会来拜访,手里肯定不落空,这次也不例外!这小子居然牵了一只鹿来。
  “小侄拜见薛叔。”
  熊壮立即朝薛朗行礼,薛朗点点头,明知故问的逗他:“阿壮不用多礼。你今天牵这么一头鹿来,所求何事?”
  熊壮羞涩的笑笑,明明是个粗壮的小子,却有个腼腆的性格。熊壮道:“回薛叔,小侄想求一只包子的狗崽,奈何一直没有拿得出手的东西,下在山上的套子,昨日恰好套到一只鹿,才算有向薛叔开口的资格,求薛叔留一只狗崽予小侄,待小侄再猎到有分量的猎物时……”
  “等等!”
  薛朗忍不住打断他:“阿壮,在你看来,什么样的猎物方能换取包子的狗崽?”
  熊壮恳切的道:“回禀薛叔,依小侄看,无论什么猎物都比不上包子的狗崽,猎物只是代表小侄的一片诚意和对狗崽的重视之心。如能给薛叔献上够分量的猎物,或许就能让薛叔看见小侄的一片赤诚之心,或许就会答应分一只狗崽予小侄。”
  薛朗一边感动一边叹息,笑起来,道:“如此就够了!阿壮,你的诚意我已经看到,不用再去猎更大的猎物了。”
  熊壮满脸惊喜:“如此说来,薛叔愿意把包子的狗崽予小侄一只吗?”
  薛朗笑着拍拍他肩膀,道:“作为狗主人来说,不用多珍贵的东西,只需要有一颗愿意善待狗狗的心,就已经足够了!我已看到阿壮的诚心,自然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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