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7章 砍瓜切菜


小说:穿越明末之重铸帝国   作者:云下飞雪   类别:两宋元明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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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7砍瓜切菜
  
  宝丰县令这边是急不可耐,但城墙上指挥白龙军将士的曹成恒却非常沉得住气,至今未下达开火的命令。
  白龙军军纪严明,虽然这伙贼寇已经到了城下。
  可既然曹成恒未传下进攻号令,那么哪怕贼人来的再多,他们也不会放一枪一炮的。
  这是白龙军所有兵将,自入新兵营的第一天起,就开始不断被灌输的观念。
  在白龙军中,鼓声是进攻的命令,鼓声不绝,哪怕前面刀山火海,他们也得往上冲。
  鸣金收兵,到时就算前面有座金山银山,他们也要立即收兵,绝不能回头看一眼。
  此时,在宝丰城头上,有数名来回巡视的,甲胄背后上写着个‘纪’字的士卒,他们可不是一般的战兵。
  而是直属于队将麾下的军纪兵,专门负责纠查军纪,监督作战。战场上敢不听号令,如弃战逃跑等,那是会被他们就地正法的。
  如果有敢无令擅自攻击的,也一样被被记下名字,战后要遭受惩罚。
  原本戚家军中,对于逃兵或者怯战者,是要直接割下一只耳朵来,那些被割了耳朵的,等于被宣布战后,要处死。
  他们唯一的活路,是战场上能够斩杀敌级,战后以此将功赎罪。
  叶秋风紧握着手中的燧枪,紧张的心砰砰的激烈跳动着,眼看着贼匪已经在城下越聚越多,可曹成恒却还没有半点动静。
  “旗将大人,怎么还不开打啊?”旁边一个亲兵小声问道。
  “我怎么知道,曹队不下命令,那就全都老实给老子待着,让手下都沉住气,千万别先开枪。
  否则要是丢了老子的脸,看我回去怎么收拾你们。”叶秋风训诫道。
  别看城下此时人头攒动,在火光的照耀下,可以看出今晚来袭宝丰的匪寇,确实不少,足有数千人之多。
  但叶秋风真心没看上这些乱七八糟的家伙们,看看他们那杂乱无章的模样,乱哄哄的,一个个都跟无头苍蝇似的。
  “这些匪寇和鞑子一比,简直差了十万八千里啊!”叶秋风不屑的说道。
  叶秋风是参加过去年白龙军北征之战的老兵了,原本只是个普通的副伍长。
  北征之战时,他所在那一队的白龙军士卒,属于伤亡比较惨重的,基层军官基本都被打光了。
  而他却侥幸活下来,仅仅受了轻伤,还毙杀五名鞑子兵,一名鞑子白甲兵,得以被提拔到副旗将职务上。
  到了年后,他又被升为正职旗将,手下掌控一百多名火枪手。
  “叶旗,这些乱匪怎么能跟鞑子相比,这些家伙昨日估计手里还拿着锄头务农呢,今天就换上刀枪了,一群没有经过训练的农民,不就是乌合之众嘛!”
  旁边一名什长听到叶秋风的话后,嘿嘿一笑道。
  “就你聪明。”
  这时,曹成恒终于传下命令,一声短促的鼓声响起,这是让火枪手们做好进攻的准备。
  叶秋风探头望了眼城下,然后缩回来,对着手下队员们,说道:“好了,现在我再重复一下这次咱们的打法。
  咱们一旗三什,一会我们轮流放枪射击,而每什三人为一组,相互配合一人负责清理枪膛,一人负责装填弹药,一人负责开枪射击。
  如此一来,便能保持火力的不间断,就像咱们训练的那样,这种打法,将军好像给起名,叫做什么‘三人击’,专门适合守城之用的。”
  随着李子霄手里有了燧枪,大大减少了火枪手开枪射击的度,更加便利。
  因此在这次的出征之前,李子霄除了在白龙军火枪手中,继续推行排枪射击的‘三段击’之外。
  他还想出这种新战术,专门用于守城之用,被他起名‘三人击’。
  那就是将三个火枪手编一个战斗组,挑选其中射术最好的一人充当射手,其它两人则充当装填手。
  如此,既能保证射击度,还能提升射击精度,保证了火力的不间断。
  这种情况下,三个火枪手其实就相当于后世,一个普通步枪手了。
  夜幕下的宝丰城头上,叶秋风握着燧枪,一直紧盯着城楼上,那里是曹成恒的战时指挥部,也是他们队旗令所在。
  夜晚作战,按白龙军的训练,是要通过灯号,或是信号弹和号鼓传令。
  如果距离不远,他们一般会采用灯号或是号鼓,要是距离较远,他们就会使用信号弹。
  突然,宝丰城楼上升起了三盏红色灯笼,紧接着代表着攻击的号鼓声响起。
  早等的有些烦燥的叶秋风,顿时觉得全身的血液都沸腾了。
  “全体开火!”
  他大吼一声,然后端着燧枪贴腮抵肩,对着城下那密密麻麻的匪寇,甚至都不用锁定目标,因为到处都是目标,直接扣下板机。
  一瞬间,‘砰砰砰’的燧枪射击之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一百多名白龙军火枪手们一起射击。
  宝丰城头上响起炒豆般的爆裂之声,然后无数白烟弥漫开来,一道道闪光在城头上闪烁。
  射完一枪,叶秋风甚至都没空,去察看自己那枪的战果,面前烟雾太浓,他等不及。
  然后,他就把射空的那支燧枪收起,转交到身侧的一人手里,他又从旁边这人手里,接过了另外一支早就装填好的燧枪。
  此时,第一枪的硝烟已经散开,他再次瞄准了城下,那片火光照耀下,如同白昼里的人群中。
  叶秋风扣下扳机,射出铅弹,然后再迅把空枪,交到身侧士卒手里,再从他手里把一支装填好的燧枪端起。
  在那连绵不绝的枪声,响起过后,城上白龙军每旗各自所配置的火炮,也几乎同时开火。
  虽然按照白龙军的标准,城上的这一队的白龙军,随军所携带的,都是小口径火炮,并没有那种威力巨大的千斤红夷大炮。
  可白龙军的炮还是很充足,曹成恒属于‘铁血营’一个步兵队,可每个旗也都配有五门虎蹲炮,和三门弗朗机,用于近战。
  至于那些射程较远的‘磅炮’,也就是西方炮,全部被李子霄集中到炮队中使用,否则分开来用,威力将大打折扣。
  一直向往后世大规模炮群,饱和打击的李子霄,希望有一天自己手里也能凑齐一支规模庞大的重炮群。
  不需要上千门那么多,只需要给他百十来们八磅炮,在这个时代,就将是一支毁灭性的力量,攻城利器。
  此时,宝丰城头上曹成恒手里自己就带来了十五门虎蹲炮和九门弗朗机,再加上宝丰县城,原本也有的五门虎蹲炮。
  这个时候,宝丰城头上,足有二十九门火炮,一起开火,顿时有如山崩海啸,地动天摇。
  此时,基本上已经聚集到了宝丰城下的,那数千余贼匪,立即遭到燧枪和炮火的饱和攻击。
  密密麻麻的贼匪,完全没有料到,为何原本应当毫无反抗之力的小小宝丰城,居然有如此多的火力。
  冲到宝丰城下,正准备攀爬竹梯,杀进宝丰城的这些贼匪们,在密集的火力下,成片的倒下,就跟割韭菜一般。
  宝丰北城门前,那块并不算宽阔的地方,挤着数千号人。
  密集的贼匪,突然遭遇二十九门火炮的轰击,虎蹲、弗朗机齐射轰击,再加五十名火枪手的开火,火力十分密集。
  白龙军的这些近战火炮有一个特点,那就是都打不太远,精度不高,纯粹靠撞运气。
  因此在白龙军步军中,才会继续装备这些虎蹲炮,那就是放弃精度,完全依靠霰弹来攻击敌人。
  舍弃了远距离和高精度打击能力,以获取近距离内的,大面积杀伤能力,这么做可以说,最大限度了挥了虎蹲炮的优势。
  每架炮里至少都有,一二百的霰弹小铅子,二十九门炮一起射,顿时宝丰北门前百丈之内范围,便被百余铅弹,数以万计的小铅子,给覆盖了。
  城下那么密集的贼匪,站在一起,人挨人,人挤着人,使得城上的白龙军炮手们,根本不需要什么瞄准。
  他们只需要把火炮角度,大致对准城下,然后就只管填装射,就好了。
  密集的铅子,解决了虎蹲炮精度不够的缺陷,依然打出了可怕的杀伤力。
  城下的贼匪们,本就并非精锐,这一下子,就让本来缺甲少盾的他们,更是遭受灭顶之灾。
  一阵弹雨过去,贼匪密集的兵群中,就倒下了一大片。
  只不过,这些火炮都有一个缺陷,那就是填装时间太长,射一次之后,至少要花两到三分钟才能完成填装。
  这么长的间隙中,火枪手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他们从一开火,五十处火枪射点,就一直不曾停火。
  平均他们每两秒钟左右,就能完成一次射击,如果不是需要瞄准,他们还可以更快。
  三个人组成的一个火枪射点,完全就是一个后世半自动步枪的射。
  唯一比半自动步枪差的,就是他们需要三人配合完成,失去了机动性,不够灵活。
  但用了对付这些没有多少弓箭,更别说鸟铳的匪寇们来说,真的是杀鸡用牛刀。
  还没等贼匪反应过来,白龙军炮兵们填装完成,又打出了第二轮弹雨。
  然后是第三轮。
  不过没有第四轮了,城头上的曹成恒,及时的叫停了,正打的兴奋的炮兵们。
  因为,已经没有必要再浪费弹药了,仅仅三轮炮火,以及火枪手连续不断的火力输出,就让城下的匪寇们,完全崩溃了。
  此时,他们一个个哭爹喊娘,扔下手下的刀枪,拼了命的往后跑去,许多人甚至直接被挤到了地上,然后一路连滚带爬。
  “这他娘的,跑的也太快了。”
  白龙军一众将领,很无语的说道,我们才刚刚热身,还没有力好不好,这就完了?
  “真是的,老子还没打够呢,还不容易一次实战射击的机会,时间也太短了吧。”这是火枪手的抱怨。
  “你们还说呢,我们白搬来了这一大堆炮弹,到现在就射了三轮,根本就没用多少,还得再搬回去,真是麻烦。”
  这是炮兵们的抱怨。
  总之,别看城下的匪寇们,被打跑了,反而城墙上的白龙军从上到下,竟然没有几个高兴的,反而个个一肚子抱怨。
  顿了顿,有人问曹成恒:“曹队,我们要出城追吗?”
  “算了,虽然痛打落水狗是很爽,但城外毕竟是有数千匪寇的,咱们只有区区四百人,加上这是晚上,要以防万一。
  大将军派我们来,是让守好宝丰县城的,这是要任务,至于能否剿灭这支匪寇,等明天找机会再说吧。。”
  “是。”
  曹成恒很理智的做出了决定,没有下令出城追击这些逃跑的匪寇。
  另一边,叶秋风端着火枪手,可却已经找不到目标了,刚刚还人挤着人的贼匪们,一下子就跑光了。
  “这就打完了?”
  他心里反而有股子空落落的感觉,难以相信,从开打都现在,才不过过去不到半柱香而已,这战斗就已经结束了。
  以前,叶秋风是做刀盾兵的,冲杀在最前线,也是最危险的。
  但每次冲杀他都能感觉到热血沸腾,那种生死相搏最为刺激。
  可是,现在叶秋风到了火枪手,指挥战斗,他真的感觉一点滋味没有。
  “哎,不行,等回去之后,我要向上级申请,调我回步军,这战斗太没意思了。”
  叶秋风在心里暗暗下决心道,虽然他也看得出,为了火枪手必然会在白龙军中大放光彩,因为这种火器杀敌,实在是犀利了。
  可是,叶秋风还是不想待在火枪队伍里。
  叶秋风把手里的燧枪放下,对旁边的副手问道:“青子,我们刚才开了几枪?”
  “好像很多枪吧,我也没数。”旁边的那个火枪手抓了抓头,说道。
  “我知道,一共开了八十九枪,幸亏每过一百枪,否则我就数不了了,因为我就只能数到一百。”
  后面那个负责清理枪膛的年轻士卒,笑眯眯的抢着说道。
  这个少年看上去,也就十七八的样子,在白龙军当中绝对算是小的了。
  “行啊,小黑子,不愧是在学堂学习过一段时间的,这都让你数下来了,不错。”
  旁边那个叫青子的火枪手,拍了拍那少年的肩膀,赞赏的说道。
  “那我们杀了几个?”叶秋风再问道。
  “那就不知道,刚才谁顾得看这些啊!”
  叶秋风也知道这点,但还是带着些惋惜道:“这一仗,打的也太轻松了,这些贼匪真他娘的没用。
  我就不相信,就凭这些匪寇,怎么可能将朝廷的大军打败呢?”
  “就是,我也是这么觉得,这只能说,朝廷那些官兵都太废物了,岂能和咱们白龙军相比。”
  一旁那个外号小黑子的少年,挺直了腰杆,自豪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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