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零四章 法理


小说:重生的红小鬼   作者:无印品   类别:历史穿越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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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霖带着诸位军官进入之后,杨遇春县长停了下来。
  强霖说:“我们只管抓土匪,绥靖地方。地方怎么处理,还是要看你们的。”
  杨遇春说:“我们现在有分歧,我的意思是,为了地方的长治久安,就要把这些土匪示众,最后都枪毙掉,永绝后患。”
  强霖没有说什么。这个杨遇春,不是黄埔的那个地主出身的红党叛徒,那个是江西庐山的抗日英雄。这个是西北军的文官,北方人,受过西北军的通识教育,也是有底线的。
  当地神父挪威女牧师苏锦文不同意。她说:“土匪也是人,只是误入歧途很深的人。他们和我们一样,都是受魔鬼吸引的人类。”
  当地绅士们却是另外的一种说法。他们的意见是:杀掉主要的,留下一般的随从。
  杨遇春的意见是反对留下一般的随从。他说:“现在的土匪,都是以前老土匪、老军阀的随从。留下这些随从,他们就会成为新的当家,还要杀一批乡党立威风。我们还要死多少人?”
  苏锦文这时候汉语已经很流利了。她说:“没有宽恕,就没有未来。你们什么时候才能明白这个道理?”
  杨遇春没有再言语,看向强霖。
  强霖只好说道:“我是赞同苏锦文女士的意见的。我是把这些土匪当作兄弟姐妹的,我认为我自己也是一个土匪而已。当然,他们自己不认为自己是正常人,也不把我们当成同类。这只是理性一时被魔鬼控制了。人的理性,或者是天性大善,是先天具足的,只是被蒙蔽了而已。对于一个兄弟姐妹的错误罪行,你们的意见是什么?当然我也只是个人看法。”
  杨遇春没有办法了,只是传令让自己的警察和民团队伍严加看管这几十个土匪,等待审理。
  然后宴请强霖等军官,但讨论还在饭桌上继续进行。
  强霖与苏锦文先聊了起来,这时候苏女士大概是30岁左右,分不太清楚,只是估计的。苏女士在1945年入籍中国甘肃省甘谷县。
  强霖问到:“您的总部还在龙驹寨镇么?”
  苏锦文说:“是的。我会在最近把总部迁移到县城。那里是我们瑞典和挪威在华传教会的陕西总部。我们的传教区就在商洛府、还有临近的豫西、鄂北等县的乡下。”
  强霖点头道:“嗯,看来你们还是不被县城的长官接受啊。在乡下也好,中国的问题就是出在乡下。”
  苏锦文说:“并不是在乡下,但从乡下着手,会从根本上改变中国。现在中国的乡下太穷困了,生活很艰难。农民的习性还是很古老,大量的存在溺婴的问题,这是现代文明绝对不能接受的。”
  强霖摇摇头说:“这个问题是东方人都有的,毕竟东方是讲究传承家族的,所以他们有选择的溺死女婴,不认为是很大的罪行。中国保留这个恶劣的习惯太长久了。母亲们麻木和瞧不起女孩子,更多的是自己的地位问题。还是自私的胸怀啊,不一定是生命观的问题。”
  苏锦文说:“还是自己的价值观问题。有些母亲确实如此,并不是养不活这些女婴。她们不愿意麻烦,也不愿意让这些女婴分享家里不多的资源。”
  强霖说了自己迁移山区人口的打算,并要求教会配合做些宣传和教育工作。
  苏锦文说:“我们各县都有一个神父,你见过韩神父么?他在洛南县城传教。”
  强霖说:“韩成丁神父,见过了。他们那里做的很好,西北军也经常邀请他们参与县里的一些大事。这次他们决定留守,继续在本地传教。”
  苏锦文笑到:“中国人太多了。你们迁移走了大部分,剩下的,也不是我们能够忙的过来的。”
  强霖说:“以后政府会给宗教更多的支持,当然是各宗各派的平等的支持。中国现在和未来都不会有国教,但是我们会变成有神的国度。”
  苏锦文说:“没有国教是潮流。但是作为一个国家,如果不锁定一个宗教,很容易被异教徒钻空子。”
  强霖说:“现在到处都是空子。将来也不过是被另外的空子占据而已。不过最终还是需要神的,总会自己找到回家的路。”
  苏锦文说:“我是确信的。但这个过程太长了。我只能是借助神的名义,做些工作,让我的功德圆满进天堂。”
  强霖没有再评价,只是不停地a门。
  杨遇春的难题是土匪俘虏问题。他说道:“我是县长,这些土匪我总是要处理的,你们给出个意见来啊。”
  强霖说:“你是县长。处理俘虏的事情,是法院审判,不是县长的任务。你只是看押好了就行了。”
  杨县长说:“我们陕西省现在的局面就是一个军事管理的系统。法院除了复审的高级法院,就只有四个地方法院,我们商洛地区各县还是归省高级法院的地方法院直辖。问题是,这些土匪是归属军法系统,还是民法系统?”
  强霖大致明白现存的法院体系,来源于民国早期袁世凯的系统,也就是司法部管理审判、检查两个厅。省督军体系有监督司法的义务。
  但国民政府改为最高法院体系,法院院长兼职审判长,另外设置检查处设置首席检察长。其他部门任何长官都不许干涉司法事务。
  但是国民政府作茧自缚,法院审理红党、贪污、抢劫等恶性案件,程序很慢、很慢。让党务官员、军人政府和受害者都很忌恨,但无可奈何。因为国民党尚有理智,大清的法院体系曾经杀害了很多革命党人,让他们认清了法院程序的重要。但是这实在是太慢、太慢了。
  结果是国民政府的立法院,开始订立特别法系统,就是立法要求反叛、异党、贪污、抢劫等恶性案件,用军法审判。这个大概是应了李大钊案件的办法。如果用民法,李大钊罪不至死。但张作霖坚持军法审判,依据是战时、涉嫌间谍、暴动等事项。
  其实军法审核的结果,罪名成立。李大钊供认不讳,那么军法量刑就是死刑了。民法或许照顾认罪、思想犯等等条件,不至于死刑。
  国民政府的官员,与张作霖的观点差不多。李大钊的事情如果在南方,也是杀头的罪名。
  但是现在,杨县长比较麻烦了。他说:“我们县长,还兼着县里的检察长,这个案件初审的责任人就是我。”
  强霖说道:“你的意思是,军法审判,你是西北军的代表;地方审判,你是地方审判的县级检察官?”
  杨县长郁闷地点头。事情就是这样的,情况也就是这么个情况。
  强霖无语了。这事情不是很好办。杨县长怎么决定,事情都是在他手里。
  显屿、左娜等人也是直眼了。这事情明显就是无解。
  强霖看向苏锦文,她是挪威人,估计是对挪威、瑞典等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法律总是清楚的。
  果然,苏锦文说:“军事法院的适用,是在战时,危害战场。我们这里是后方,土匪的事情,危害的是地方的治安,不是军事安全,至少不是直接的。如果法律不公,危害的是民心,战争还有什么意义?难道保护不公平么?”
  杨县长说:“好吧。我们就按照地方法律和程序,至少我们还有周旋余地。”
  强霖说:“原则不是用来周旋的,只能按照一个法理办事。”
  苏锦文说:“是的。法律惩戒,也是要土匪们悔罪。死刑,也是悔罪为前提。中国的土匪,死刑了,但不悔罪,这不好。”
  左娜问:“你都判处人家死刑了,人家自然不会悔罪。”
  苏锦文不说话了。这是一个信仰的问题,无法解释的一个问题。
  强霖说:“我已经说过了,人的理性是具足的。悔罪是人的本能。除非对方未成年,或者是愚痴者。你还是要看看苏格拉底和柏拉图,圣约翰一年级的课程。”
  显屿说:“就算这些土匪也有理性,但是他们是否悔罪又有什么关系呢?”
  苏锦文说:“这对他们很重要,是否能够得到受害人的原谅,决定他们死后是否去地域。当然,对活着的人更重要。”
  强霖也解释说:“他们犯罪的真相,是我们需要的;他们认罪伏法,伏法而悔罪,对或者的人是一个教育,对受害人是一个安慰;对社会心理是一个释放。”
  苏锦文说:“没有宽恕,就没有未来。东方法律在于报复性的严惩,不是宽恕;西方法律在于悔罪的惩戒,根本还是宽恕。不过,东西方的法律,执行起来都有偏颇,这就是人性的罪恶。”
  杨遇春说:“好了。我知道怎么办了。”
  说着告辞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