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一封遗书、一段旅途


小说:我在缉仙局工作那些年   作者:怀抱着西瓜   类别:都市娱乐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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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小山村中的一场悲剧,引出了一连串悲剧,着实让人唏嘘不已,不过事情终归是落下了帷幕,活着的人还是要继续向前看。
  这次事件结束,陈文一共给庄明留下了两样东西。
  第一样就是他临死之前提到的斩龙剑,也就是陈文之前拄的那根拐杖。
  这把斩龙剑是用一整根仙骨制作而成,只是在最外面用了一层木头做掩饰,让人以为是根拐杖,而最外面用来做掩饰的木头,也就是剑鞘,六办的同事在机场公路旁边捡到了。
  第二样东西,却是一封没有署名的书信。
  那是庄明在陈文死后的第三天才收到的,原本这封信在陈文死的当天,就被直接寄到了缉仙局南方办事处总部大楼。
  本来他们这种保密单位,为了防止泄露机密,门卫是有权拆阅快递和信件的,但看到信封上面写着庄明亲启,也就没敢乱动,而是直接交给了陶霆,让他代为转交,因为处里所有人都知道,庄明和陶霆走的最近。
  可当时陶霆在忙着处理息壤事件的善后,把信就给忘了,直到在庄明为陈文举办完葬礼后回市区的路上,才想了起来,这也让庄明晚了三天才看到这封信。
  庄明接过信封看了看,上面没有写寄信人的名字,他拆开信封,一幅工整有力的小楷出现在眼前。
  庄明小友安启,展信舒颜,故人如昔:
  当你看到这封信时,可能我已经不在人世了,本来应该束手就擒跟你们走的,但是没办法,我还有一件事情不得不去完成。或许你也已经有所察觉,魔都最近事故连连,在建工程无缘无故就会倒塌,实际上这都是因为一种远古“老仙”在地底作祟,那是一只连我也没把握对付的“息壤”。
  一个月前它刚进入魔都时,我就动了手,可尽管当时我看出这只息壤很可能被哪位高人镇压过上千年,基本没有发育起来,虚弱不堪,但它一直藏在土里,根本不出来。
  当时因为在市区,我不能用“熬法”把它逼出来,于是准备用自己的“打龙桩”像之前的那位高人一样,再次把它困土里,慢慢耗死它。但很可惜我刚打入第一根就被它察觉,钻入更深的地下不见了。
  后来我又找了它好几回,但都没能成功,让它给跑了。这东西会不断吸取地下水来扩张自己,一旦进入大的江河胡泊,就会一发不可收拾,使河床干涸。
  更可怕的是,它还会定期把吸入的水集中排出,造成大面积改道。甚至当息壤入海时,会迫使海水倒灌,沿岸地区都会变成一片泽国,到时候对于整个上下游的所有生物都会是一场灾难。
  听我们老一辈讲,“屠龙人”是从还没有历史记载的时候就开始一代代传承下来的“手艺人”,存在的目的就是彻底除掉“老仙”这种怪物,为此我们要付出巨大的代价和毕生的精力学习特殊技艺。
  “平时以‘手艺人’自称,与人谦和,不骄不卑,行自己之生,凭肉身之躯,掌弑神之技、操屠龙之艺、反弱肉强食之理,隐万千人群之间,辗转世界各地杀尽老仙,荣不贪生凌弱!危不怕死退缩!”
  这就是我的父亲在传我屠龙技第一天时,让我要牢记的毕生守则,曾经的我也是这么想和这么做的,常年奔波在外,追寻“老仙”的踪迹,就连亲人都被我放在了第二位。
  可现如今我却走进了不归路,利用老仙行凶杀人,双手沾满血污,已经无法回头了,但老一辈的传承决不能丢,所以抱歉了小庄,我还不能被捕,因为一定要有人除掉息壤,尽管我可能还不是它的对手,但这样放任下去,危险实在太大了。
  小庄,你是个很好的小伙子,有冲劲有头脑,心系他人,不骄不躁,在你身上,我看到了父亲对我描述的那种手艺人该有的品质,年轻时候的我也一直为之努力前行,但我的路错了,既回不了头,也走不下去了。
  与你相识的日子虽然不长,但却如同多年好友,相见恨晚,想到如今,咱们也不能坐下来好好喝一杯,又没有把我的手艺都教给你,是我最大的遗憾。
  不过你生在一个比我更好的时代,也比我更懂得如何与人交往,“庄大叔”相信,你会比我走得更远,更平稳,更顺利,希望你可以一直如我年轻时所追寻的影子,左右自己的人生,踩着邪恶的足迹,接近邪恶的源泉,然后扫清阻碍踏过荆棘,披开恶障斩断邪脊。
  惟愿你诸般不幸俱远离,前路安康福远。
  残生或永诀,万望珍重。“手艺人”陈文,乙巳年五月初十,芒种
  ………………
  从落款的时间上看,这封信应该是五天前写的,看来庄大叔一早就预料到自己会凶多吉少。
  读过这封信,庄明已是眼含热泪,心中感慨万分。
  庄明无法评判陈文是个好人还是坏人,因为他毕竟手上沾染了许多无辜人的鲜血,但他也确实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救下了更多的人。
  或许这就是人生,没有绝对的黑与白,对与错,就该如同陈文所向往的那样,走自己的路,用自己的心丈量善恶的分界线,诚然陈文走进了死胡同,但自己的路还很长,他拍了拍手上捧着的盒子,轻声说道,这就送你回家,等到地方了,咱爷再俩喝一杯……
  庄明把陈文的骨灰带回了桂省,将他的骨灰与他的妻子女儿葬到了一块,这也算是让他们死后能一家人团聚了。而庄明做完这一切,足足坐在陈文的坟前半天,喝了个酩酊大醉……
  之后庄明又返回了魔都,最后看了眼已经被收拾干净准备重新招租的小面馆,不禁感慨这世间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本身。
  庄明想到,这里地段还不错,也为了留个念想,索性就把铺子租了下来,准备之后重新把面馆开起来,也能让漂泊至此的外乡人多一个选择。
  当然他不会亲自去做这些事,还是联系他老爸找人把这里置办了起来。等他准备返回帝都时,已经是五天后的事了。
  庄明刚上飞机,就看到了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人。
  “余优?”萧潇的那个美女同学怎么会在这?大学不用上课的吗?
  “庄明,真巧。”余优甜甜一笑,并没有表现得很惊讶,就像早就猜到了她会与庄明在这相遇一样。
  庄明看了眼机票上的座位号,竟然和余优是挨着的,有些不自然的笑了笑:“是挺巧的。”说完就把手提行李举到行李架上,拐杖平放在了座椅下方。
  “好特别的拐杖啊。”余优看着庄明的斩龙剑,眼中仿佛冒出了小星星,但是却没有上手去摸,只是盯着看了好久。
  “嗯,一个长辈送我的……”庄明不愿意多说,也没有去看余优,而是系上安全带,闭目养神起来。
  庄明虽然闭上了眼睛,但还是能感觉到,那个余优正在打量着自己,而且是那种肆无忌惮的打量。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总感觉她对自己好像特别感兴趣。
  庄明就这么闭着眼睛,一直不敢睁开,因为他觉得很尴尬,和一个极品美女坐在一起本身就够让人紧张的了,再和她说话,问问她是不是对自己有意思……庄明光是想想,就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噗嗤”一声轻笑传来,是余优的笑声。
  “你很紧张吗?眼珠不停的乱转,脸还红得不行……”
  庄明连忙用手捂住了脸,摸了摸,确实有点烫。
  “哈哈……”余优看到庄明的反应,笑得花枝乱颤,但是声音却拿捏得刚刚好,不会影响到周围其他人,那样子既优雅又俏皮。
  庄明觉得他的脸更红了。
  于是想了想,准备转移话题:“余小姐怎么会在这?学校放假了?”
  余优止住了笑,别有深意的说道:“别叫我什么余小姐,都把人家叫老了,你就叫我小优吧,萧潇叫你庄哥,我不想和她一样,那我以后就叫你明哥怎么样?”
  庄明也不知怎么,看着余优下意识的就点了点头,试探着轻声说了句:“小优。”
  余优笑得更开心了:“明哥,我的学分都提前修够了,有个朋友介绍我来他的公司工作,我就来了,只可惜那份工作我不喜欢,回去又没什么事情,就索性留在魔都这边玩了几天。”
  庄明心想,这丫头不单在长相上美到了自己平生仅见的地步,竟然还是一个深藏不露的学霸。
  “那明哥你呢,你不是在帝都工作么?为什么也来魔都了?”
  “哦,还是工作上的事情,来这出趟差。”庄明含糊道。
  ……
  这一路上,庄明和余优聊的很开心,让庄明没想到的是,余优这么一个既漂亮,家世又好的人,居然会那么健谈,她总是会在没有话题的时候引出新的话题,这一路上都没有冷场过。
  而之前庄明面对余优时的那点紧张和局促的感觉,也已经完全消失了,觉得这一趟飞机下来,他们已经可以称得上是朋友了,等飞机停稳,庄明还和余优交换了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