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八十三章:拉努夫


小说:空间渔夫   作者:指尖盘龙   类别:都市异能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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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德纳尔原始森林边缘处。
  当叶远看到拉努夫的手势后。
  他也不需要客气,直接拿起手中的猎枪对准驯鹿。
  举枪,瞄准,扣动扳机,枪响。
  可以说叶远这一系列动作做的是相当熟练。
  这让作为职业猎人的拉努夫,在心里也不免点了点头。
  他作为尼贝尔用来招待客人的专业向导。
  已经不是第一次带人进入这片原始森林里狩猎了。
  以往的客人,虽然也不乏用枪的好手。
  但像叶远这样,举枪就打,瞄准时间不超过一秒的几乎没有。
  尤其叶远还是华国人,这就更加的让拉努夫佩服不已。
  毕竟华国禁枪,那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情。
  可他又怎么可能知道。
  叶远为了练好枪法,在空间中不知道浪费了多少的子弹。
  不是有句话说的好吗?
  那就是每一个神枪手,都是用子弹喂出来的。
  而叶远,则是诠释了这一说法。
  就他练枪浪费的子弹,培养一个班的神枪手都够用了。
  这是别人羡慕不来的。
  谁叫这家伙又有时间,又有那么多各个地方缴获上来的武器?
  如果这样还练不出来,那真就没天理了。
  最主要的是,这家伙还有个BUG在身。
  他的感知,可以校对出膛后子弹的轨迹。
  种种情况基于一身的叶远,想要打不重猎物那都是不可能的。
  就在枪响过后,刚刚还在进食的驯鹿应声栽倒在地上。
  “老大牛掰!”
  马桦第一个对着叶远举起大拇指。
  “嘿嘿!和你比怎么样?”
  叶远坏笑着扬了扬眉毛。
  他可是听船员们说过,马桦这家伙别看平时很不着调,但他那枪法是真的准。
  马桦听到有人挑衅自己的枪法,直接耸了耸肩膀:
  “和我比?那还是差一点吧!”
  马桦真的不是逞强,很是真心实意这么认为。
  如果刚刚换了自己。
  先不说用不用瞄准这个多余的动作。
  就是从出枪到手枪,他绝对会比叶远节省最少一秒钟的时间。
  别看只有区区的一秒钟,很多时候对狙的时候,哪怕零点几秒都会左右战场的走向。
  所以哪怕叶远已经展现出很不错的枪法,但在马桦的眼里,这也就是刚刚达到及格的标准。
  拉努夫这个时候已经向着被叶远击中的猎物跑去。
  像是驯鹿这种大型的猎物。
  一般很难一枪毙命。
  除非你这一枪打在要害上,不然还要追踪半天的猎物。
  但叶远这一枪,驯鹿却是直接倒地,拉努夫感觉好奇。
  结果当他跑过去一看后,倒吸了口冷气。
  叶远这一枪,直接打到了驯鹿的头部。
  所以这么大的一只驯鹿才能毙命。
  拉努夫在看到这一幕后,看了眼走过来的叶远:
  “叶!你这枪法真棒,你是军人吗?”
  叶远摇了摇头:
  “不是,我是一名渔民,大学毕业后还做过潜水员!”
  拉努夫:。。。。。。
  看到场面陷入到尴尬,叶远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
  他不知道自己说的话有什么不对?
  自己的确就是一个渔民啊?
  边上的船员纷纷投过来鄙夷的白眼。
  自家老大哪都好,就是这凡尔赛是在让他们有些受不了。
  “老大,你也别高兴了。
  人家打驯鹿哪有爆头的?
  不知道驯鹿头做成标本才是最好的吗?
  你给它脑袋上开了个大洞,还怎么做标本?”
  马桦实在受不了叶远这种人菜瘾大的家伙,不得不开口嘲讽。
  不得不说,马桦你一个刺客开嘲讽,完全就是找死的行为。
  没看还没等他把话说完,就被叶远直接给了一脚被踹坐在雪地当中了吗?
  “这家伙今天嘴怎么这么贱?”
  边上的尤志勇小声的嘀咕着。
  “这不是老大刚刚挑衅他的枪法了吗?这家伙你又不是不知道?”
  鲍春宇也在小声的议论。
  “这尼玛就是脑残,现在报应来了吧?”
  尤志勇瞥了眼被踹坐在地上的马桦,耸了耸肩膀不在看那个家伙。
  “这只驯鹿的鹿叉很少,并不适合做鹿头标本。”
  拉努夫可没有马桦那么虎。
  他可是能分清楚大小王的。
  在听到马桦埋怨叶远不应该打鹿头后,就连忙帮着叶远解释。
  虽然他不清楚马桦和叶远是什么关系。
  可是来之前尼贝尔却告诉过他,这里他只需要听从叶一个人的命令就行。
  作为尼贝尔专用的向导,他当然知道,自己的饭碗是谁给他的。
  所以在叶远和别人意见分歧的时候,他会毫不犹豫的站在叶远这一方面。
  “叶!如果你喜欢驯鹿标本的话,我那里可是有一个48叉的驯鹿标本,如果你喜欢我可以送给你。”
  叶远别有深意的看了眼拉努夫。
  这家伙看起来憨憨壮壮,可是那心思可一点都不比别人少。
  拉努夫口中的48叉,叶远当然知道是什么含义。
  正是因为知道,他才会对拉努夫说出来的话认真的思索。
  他到不是贪图这家伙口中的标本。
  而是对拉努夫这个人,又多了一层认识。
  众所周知的是,驯鹿无论雌雄,它们头上都会生有一对犹如树杈状的犄角。
  这也是驯鹿区别于其他鹿的显著特点之一。
  通常,雄鹿的鹿角要比雌鹿的鹿角大很多。
  甚至有些雄鹿的鹿角,宽度可以达到两米。
  鹿角分子繁茂,有时候会超过三十多叉。
  越是强壮的驯鹿,鹿角分叉越多。
  而超过三十多叉的驯鹿,就已经是比较少见的了。
  像是拉努夫口中48叉的,那几乎用‘罕见’来形容都不为过。
  这还不是最关键的。
  最关键的是如果想要把这样的驯鹿做成标本。
  首要的就如马桦说的那样,不能破坏了驯鹿的头部。
  可一旦驯鹿受伤后,他会拼命逃跑。
  在逃跑过程中,很难避免自己的鹿角不会损坏。
  这也是驯鹿标本珍贵的主要原因。
  并不是你见到一个可以制成标本的驯鹿就一定能把他的头部做成驯鹿标本。
  毕竟这里面不确定的因素太多了。
  这也就更加彰显出48叉驯鹿标本的珍贵。
  可这家伙开口就是白送。
  叶远科不相信自己有这么大的魅力。
  那结果就只能有一个。
  就是这家伙送给自己珍贵的标本后。
  在尼贝尔那里得到的,将会远远不止标本能够卖出的价值。
  。
  有的人死了,但没有完全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