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六章 离开


小说:我的1995小农庄   作者:叶公好龙A   类别:都市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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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忠,你这药毒性有点大啊。”
  陈凌给两只狗清洗完伤口回来,韩宁贵和两个中年汉子正围着王庆忠,地上是一头中箭的狼。
  箭头插在狼的肋部,除此之外,没别的伤势。
  可这狼却已半死不活,耷拉着舌头躺在地上,眼看着进的气多出的气少了。
  被人从灌木丛中拖出来也是一动不动。
  “也没有,就是看着吓人。”
  王庆忠笑了笑,把箭拔出来,“这药里没掺蛇毒,毒到后及时喂水,就能缓过来。”
  “还能掺蛇毒?”
  韩宁贵惊了。
  方才别人没注意,他可是看到了。
  这头狼在中箭之后没多久,就站不稳了,踉踉跄跄的倒在了灌木丛中。
  这种毒性已经足够吓人了,没想到还能再加蛇毒。
  “对啊,这都是打猎用的,大部分当箭毒,不过我们家不是猎户,现在也不咋用。”
  “……”
  “我越听越迷糊了,阿忠你说这样毒死的猎物,人还能吃吗?”
  “能啊,咋不能吃哩,这都是草药配出来的,不过掺了蛇毒后就不能吃了。”
  “会配这药的人多么?”
  “不多吧,我家的药方子都是我爷爷传下来的。”
  “这样啊,那就还好。”
  陈凌在火堆旁给两只狗上着药,听着他们谈话。
  老丈人把猎药的方子给他看过。
  这药是斑蝥、乌头,与草药调配制成。
  与金门村老猎户的也有差别。
  那边是马钱子、羊角拗也就是断肠草为主的。
  总之,做成熟食之后,吃了是没事的。
  他给狗上着药,山猫也蹲在旁边,给他的两只狗上药。
  他那条红狗伤势比较重,后颈、两肋、臀上,伤口清晰可见,到现在还在不断向外渗血。
  尤其臀上,伤口极多,方才都血流如注,一股股血顺着流下来,可把山猫心疼坏了。
  用酒精一遍一遍的擦着,药棉都浸成了红色,擦完扔到火堆中,火苗一阵摇曳,滋滋响个不停。
  相比红狗,白狗倒是伤得不重,还有心情来陈凌旁边看他给黑娃上药。
  经过这场战斗,它们与黑娃两个亲密许多。
  陈凌摸摸它的脑袋,翻开脖子上的毛发看了看,没什么大碍,就起身走到一旁,对着远处树上的金丝猴招招手。
  很快,就有一只母猴子抱着皮帽子跳下来。
  那皮帽子里是受伤的小猴子,或许是暖和,最开始还想往外爬,它现在也舍不得出来了。
  刚才狼群来犯,这些猴子把猴崽子们抱走后,也在树上支援来着,而且打起狼来,比人还急切。
  但就它们丢的那些果子,根本起不到什么作用。
  “啊,啊……”
  被母猴放到地上后,小猴子就从帽子中伸出脑袋,大眼睛望着陈凌,轻声嘶哑叫着,叫声像只小羊。
  有母亲在旁,它现在也不怎么怕陈凌。
  陈凌蘸着药膏去给它涂抹时,这小东西还抓住陈凌的手,放到鼻尖,好奇闻了闻。
  不过下一刻就被陈凌按住了脑袋,在伤口处一阵涂抹,这下感觉到疼了,小猴子挣扎着哇哇大叫起来。
  跟個小孩子打针似的。
  “不错啊,身上有点力气了。”
  这时韩宁贵凑过来。
  “是啊,快点好起来吧。”
  陈凌笑了笑,其实他这药膏就是洞天拿出来的。
  相信小猴子身上的伤口很快就能愈合了。
  只要往后能够正常的进食,恢复健康后,扛过这个冬天并不难。
  ……一夜平稳过去,狼群并未再次过来袭扰。
  但是远处山上的狼嗥,与各类野兽的叫声,陆续吵了大半夜,没怎么停过。
  这就导致夜里大伙都没睡踏实。
  早上天亮起来后,除了陈凌精神奕奕,其他人都是哈欠连天。
  不过山猫还是强打着精神,拉上陈凌,让王庆忠带着路,三人提着枪去了昨天的那处狼窝一趟。
  仔细检查了一番,发现其中的狼崽子果然不见了。
  很显然,这里的狼群全部搬走了。
  而且看小金的反应,昨天夜里的狼,就是这个狼群的没错。
  “或许夹子上的母狼是这个狼群里的头狼吧,狼群的头狼大多数是一对公母,地位很高,要不然把它放了之后,不会晚上找过去报复咱们的……”
  山猫猜测道。
  来之前就很疑惑。
  特意带了小金过来确认了一下。
  没想到还真是这群狼。
  “头狼?就是狼王吧?”
  王庆忠问。
  “差不多,狼群里的狼太少,就是头狼当家,大狼群才有狼王呢。”
  山猫点点头,“其实有时候不用分那么清楚,这个也不是关键的。”
  “还记得昨天我给你们讲的么?狼这东西,喜欢在农忙的时候产崽,因为人忙起来就顾不上它们了,而这头母狼却很不一样。”
  “这大概是今年大水,狼崽子没等出窝就淹死了,这才重新交配的,所以就格外重视。”
  “我们找到狼窝后,让狼群觉得狼崽子受到威胁,就要给我们一个警告。”
  王庆忠听不太懂,只是笑呵呵的道:“管它是啥哩,打跑了就行,不然狼窝离寨子这么近,这个冬天又有的闹了。”
  “二哥说得对,走,回去吃饭。”
  陈凌也不管那么多,他一直在狼洞附近观察狼留下的脚印与粪便,以后想进山玩玩了,遇到后也能第一时间辨认出来。
  “行,回去吃饭,吃完饭睡觉。”
  不说还好,说到这,山猫又打起哈欠来。
  他昨天陪那个年轻小子守了半晚上。
  天快亮的时候,山上野兽不叫了才钻回帐篷睡觉。
  现在困得很。
  回去后简单吃过早饭。
  该休息的休息去了,陈凌和王庆忠就去把死去的狼处理了一下。
  猎刀锋利,剥皮拆骨不在话下。
  割下来的狼肉就用来喂狗。
  和狼群搏斗过后,四条狗一夜没吃东西。
  陈凌拿着肉喂它们的时候,就连山猫的两只狗都没客气。
  一起跑过山的猎狗就是好伙伴。
  它们也把陈凌当成自己人。
  四条狗围在他身边,大口大口的吞嚼着,一通猛吃。
  没几分钟,大半只狼就进了它们的肚子。
  从这里就能看出是不是好猎狗了。
  好猎狗不恋主。
  不恋主不是不忠心。
  是自己能分清主次,明辨是非。
  所以好猎狗是能互相借的。
  比如有的猎户家里猎狗怀崽儿,不方便出猎。
  就会从同村寨借一条猎狗来。
  带上山,照样是好帮手。
  如果恋主,从小黏人,长大也离不开人。
  这种狗就只能看家,不能当猎狗。
  “真是好饭量,这头狼怎么也得五十斤吧,这就给啃完了?”
  王庆忠看到这一幕,惊讶极了。
  “没那么多,这狼五十来斤,能出十五斤肉就算多了。”
  陈凌摇摇头,狼身上出肉少,上次他就专门称过。
  内脏肠子、皮毛、狼血、狼头,随便往下减一减,出的肉少得可怜。
  更别提他和王庆忠把式太差劲。
  剥皮剥得不干净,残留太多肉了。
  昨天夜里打死五只狼,毒箭射倒一只。
  陈凌又挑了只体格小的母狼,剥皮去肉,继续喂狗。
  山猫的两只狗吃得肚皮滚圆,终于饱了,趴到山猫的帐篷外眯起眼睛休息去了。
  黑娃和小金还没饱。
  陈凌就把内脏都喂给它们。
  最后除了两堆肠子之外,全进了它俩的肚子里。
  给狗喂完食后,把剩下的狼皮剥下来,上午就过去了。
  期间,韩宁贵几人休息好后,让王庆忠带着在周围的山上转了转。
  看看能不能补拍几张照片。
  中午回来的时候,陈凌和山猫正架着火烤肉呢。
  是专门挑了点狼肉较嫩的部位,串起来烤的。
  旁边蹲着一圈金丝猴慢慢悠悠啃着果子,好奇的看着他们俩。
  “哟,都烤起肉来了,这狼肉味儿还挺香啊。”
  韩宁贵吸了吸鼻子。
  陈凌抬头笑笑:“这么些狼肉都喂狗怪可惜的,你们洗洗手,过来吃吧。”
  “哈哈,行,正好能省顿午饭。”
  韩宁贵就和身后的几人把东西放下,到溪边清洗。
  等清洗好过来,看到猴群中,那只受伤的小金丝猴跟着其它小猴子在黑娃周围爬上爬下,就是一愣。
  “这小家伙好得挺快啊,早晨吃饭的时候,身上也才刚有点力气。”
  于是赶紧和人上前检查了一下。
  发现小猴子精神得很,没什么问题。
  就立刻高兴起来:“阿忠你这家传的药真厉害啊,明天再上一次药,这小猴子就能彻底好起来了。”
  “那当然,阿忠的爷爷是抗日英雄,老人家留下的药能差得了么?”
  “是吧阿忠?”
  王庆忠听后满脸通红,只是挠着头呵呵笑。
  既有点不好意思,同时也颇为自豪。
  他诚实的道:“其实是我爷爷的战友传给他的,那时候医疗兵少,有时就只受点小伤,来不及治,拖着拖着就死了,这些药可是都当宝贝哩。”
  韩宁贵身旁的一个中年汉子本来见药效好,非常心动,还想问问,能不能出钱买下来的。
  听到他这话后,却也不好意思说出口了。
  ……一顿烤狼肉不算多美味,但一伙人边吃边聊,吃得却非常过瘾。
  陈凌他们烤得吃完后还嫌不够,又去割狼肉,撇着细树条子来串。
  有人串,有人烤,不到半小时,就烤了十来斤狼肉。
  两个中年汉子还把狼腰子挑出来几个,串起来烤。
  陈凌带的调料瓶,直接给用下去一大半。
  让他心疼的直吸溜嘴。
  便走到一旁,去给小猴子抹药。
  或许是抹药的时候,触碰到伤口不舒服,小猴子见他这架势,就知道是该上药了,赶紧往母猴身后躲。
  小家伙现在有力气跑了,比在帽子里窝着的时候灵活多了,它要爬到树上,陈凌还真没办法。
  只好把药膏收起来,换成果子冲它招手:“来来来,快过来。”
  小猴子在母猴子身后探着脑袋偷看他,不肯过来。
  母猴子这时仿佛明白陈凌在做什么,就强行把小猴子抱在怀里,抱到了陈凌跟前。
  放下后,小猴子又想跑,其它的小金丝猴就也凑过来帮忙。
  一伙子把这个小伤员按在了陈凌跟前。
  像一群嘻嘻哈哈的小娃娃。
  韩宁贵等人在旁边看着,不禁被吸引,再次取出照相机,悄悄的把这一幕拍了下来。
  觉得这是在野生金丝猴群中难得一见的社会性表现。
  等陈凌给小猴子上完药后,韩宁贵还在旁边感叹呢。
  “要不是这支金丝猴群亲近你,还真没有这样令人惊喜的收获。”
  说完这句话,他突然想起个事情,“富贵啊,我发现伱们这里的人,很多都不喜欢猴子啊。”
  “肯定啊,我也不喜欢猴子。”
  陈凌说道。
  “你也不喜欢猴子?我看你跟它们玩得挺开心啊。”
  “啊,这个不是说金丝猴,是其它的野猴子,金丝猴见人就跑,它们又不惹人。”
  他们这里的人确实是普遍不喜欢猴子。
  这个猴子当然不是金丝猴,说的是山里的野猴子。
  至于为什么不喜欢呢?
  其实这也是有历史原因的。
  猴子这东西是灵长类,脑瓜子聪明,跟人在一块时间久了,事事都学人,但是事事只能学个半分,还是不肯吃亏的性子,闹起来祸害劲儿那叫一个大。
  以前有养猴子的,一个不注意就是家里就翻了天了。
  在他们这里,曾经长乐乡就有人养过猴子,是从小养大的,比一般的猴子听话懂事的多,还会帮人干杂活,帮忙带娃。
  按理说这样挺好,吃得少能干活,比养个人强多了。
  谁知道,两口子有次给娃娃洗澡的时候,让猴子看到学了去,等两口子有次下地干活的时候,让猴子帮着带娃,这猴子就有样学样的给娃洗澡,然而就学了个皮毛,只知道用水洗,却不知道不能用开水,结果就把娃给烫死了。
  酿成一桩惨剧。
  这个事情传得很远。
  闹到附近几个县都知道了。
  本来山里的人就讨厌这些野猴子。
  听到这个事后,就更是喜欢不起来。
  “好家伙,还有这样的事,想想就吓人啊。”
  韩宁贵听完,身上冷汗都出来了。
  他旁边的年轻学生更是站起来,离猴群远远的,口中还叫道:“老师,可千万别让它们摸到枪啊。”
  韩宁贵几人顿时哭笑不得。
  “没事,金丝猴不是野猴子,它们脾气好多了,没事的。”
  周围大大小小的金丝猴根本不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大的又躺倒树上,眯着眼晒太阳,小的仍是围着黑娃玩闹。
  不过它们确实跟别的猴子不一样。
  连玩闹起来,都给人乖巧懂事的感觉。
  尤其那只受伤的小猴子,小小的缩成一团,蹲在黑娃屁股后面,专心致志的玩它的大粗尾巴。
  一点也不会觉得它调皮捣蛋。
  等到次日给它上好药,一行人收拾东西离开的时候。
  这些金丝猴,大的抱着小的,跟了他们很久。
  到了两口寨附近,才远远的停下,迎着初升的朝阳,冲他们轻轻叫着。
  “快走吧,别送了,咱们下次再见。”
  陈凌挥挥手,黑娃也望着远处的树上,汪汪大叫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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