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六章 讨厌童话的特莉丝


小说:群鸦乐园   作者:南非巨头   类别:游戏异界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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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那位虽然不太擅长说话但还算热情友善的司机帮助下,特莉丝来到了泰莫里图书馆。
  图书馆的规模很大,比起她原本的家还要大上不少。
  一面面书架高墙与一根根巨大的柱子稳固两两地连接在中间,不用担心安全问题。
  但这样的安全,作为代价,就是让图书馆有很多空置处,不过,这种空旷情况也让这图书馆有种宫殿般的恢弘感。
  特莉丝颇为惊叹地站定在馆内门前,在一个个图书馆客人友善的笑容中,她尴尬地走向了前台。
  而很快,她便办好了借阅的证明。
  在前台小姐目光落在她手上的书籍上时,她左手拿着小卡片,问了一句怪盗小说的书架位置,借了两张做笔记的白纸和笔之后,走向了目标书架。
  在来到怪盗小说的书架前后,她将手里的书放在桌上,然后立刻在琳琅满目的书脊文字上掠过,新奇、怀念的视线交错中,她取下了两本怪盗小说。
  《十二点的火焰》、《晨雾中的钟塔》、《泡影》。
  特莉丝的目光从三本书上扫过,在她准备翻开《十二点的火焰》这本时,却动作一滞,短暂迟疑之后,她翻开了《泡影》。
  又一次看到那宛如向孩童讲述童话的宗教神话故事,特莉丝微微皱起了眉头。
  但是,这一次,她强忍着这种童话式的行文语气的不适,继续看了下去。
  一边看,她一边将书籍内容的概要记录下来。
  对于自己不喜欢的东西,她现在会看下去,但也不能避免自己因为不喜欢而产生的各种偏见,所以,她有了这个习惯。
  在和外人交谈描述时很容易情绪化或者迎合他人而表露不同的说法,但如果是只有自己能看到的记录、日记之类的,她就能够更客观一些。
  以自己的理解,特莉丝将看到的内容记录了下来。
  但是,看到这些,她就不由得想笑。
  这些宗教疯子的想象力真是丰富。
  真的,这些神话她这些年也见过了不少的版本。
  毕竟,天国阶梯号上,关于比索夫人和那个奇怪男人的交谈内容,她虽然细节记不太清了,但大体轮廓还是记得的。
  太阳神、黑夜神、盗火者、食火者.....
  而最近这些年,波赛多尼亚市的各种考古发掘也变多了不少,也有不少历史学者跑出来,谈论什么食火者和盗火者,什么太阳神和黑夜神。
  如果她记得没错的话,这几年基本接受的观点是——
  “太阳神和黑夜神是当时的两个对立的王朝势力的统治者的神化演变。”
  “叫什么来着,哦,对了,是说太阳王朝和黑夜王朝?”
  “黑夜王朝的部族有很多,黑夜王朝的祭祀神官,挑选了一群天生的盲人来训练,能够在看不见的情况下行动,这群人就叫做‘食火者’。”
  “‘盗火者’则是由太阳王朝的祭祀神官训练出来的,能够在黑夜中对抗黑夜王朝的‘食火者’。”
  随着这几年的考古研究,这种说法占据了太阳神神话的主流。
  “而太阳王朝和黑夜王朝的所在地,就是海洋之中,原本没有被淹没的海中古城。”
  “这两个王朝是在古代多次陨石事件中建立起来的。”
  “太阳王朝是围绕着陨石,也就是太阳石建立起来的,他们掌握着这种‘神奇’的石头。”
  “而黑夜王朝是没有太阳石的势力,是被太阳王朝排挤,与太阳王朝势力敌对的部落聚集起来的反势力。”
  想起前几年报纸上刊登的“大发现”的内容,特莉丝就不由得想笑。
  记得当时刊登出来之后,有好一群太阳神教会的宗教疯子上街游行甚至攻击警察,闹得很大。
  那群信仰太阳神是唯一的造物主,唯一的神灵的宗教疯子。
  在他们的宗教历史里,盗火者是太阳神的神官祭祀之一,但是,这群人某天起了僭越心,假借太阳神的旨意,排除异己,试图夺权。
  所以才叫“盗火者”。
  比起太阳神教会这种到了现代还死不悔改的宗教疯子,特莉丝当然更信任整个历史学界的研究成果。
  各种不同版本的“历史”,对于特莉丝来说,虽然并不重要,但是,她肯定会离那群宗教疯子远一点。
  至于这本“泡影”......
  估计又是哪个宗教疯子甚至是个文学作家,童话文学作家的胡编乱造吧。
  想到这里,特莉丝继续翻阅这本书的动力又减了不少。
  但是......
  “算了,看就看完吧。”
  抱着看就看完的想法,特莉丝继续翻阅这本已经被她定性为童话文学的《泡影》,记下笔记:
  “没准是个‘艺术家’的作品?会和比索夫人认识的话,那些为了表现自己的想法或者别人的想法的艺术家,还是为了钱而表演‘想法’的‘艺术家’?”
  在上流社会呆了很久,又来到下层,她对于各种人群的态度变化有着相当程度的了解。
  左手撑着脸,右手抓着笔在之上把自己总结的句子圈起重点:
  “那些艺术家就喜欢往作品里加些有的没的,好好的历史被改的面目全非,还非要说是自己发挥个性,展示自由思想。”
  特莉丝完全不能理解那些所谓的艺术,比起什么艺术,从她父母、哥哥姐姐手里拿钱的时候看上去还更加高兴一点。
  虽然双方都是自愿的,她父母哥哥姐姐都是为了在社交场合展示他们“有品位”,而那“艺术家”是为了钱。
  摇了摇头,特莉丝没有再继续去想那些有的没的,打算将注意力集中在那难以下咽的童话式行文的字里行间。
  也正是这一刻,她意识到了自己为什么会反感童话了。
  看了太多的现实,有些人会怀念童真,有些人则会厌恶,而很明显,她是后者。
  而在她感慨自己的人生时,身后,突然传来了一道男声:
  “这位女士,你的这本书,能不能借我看一看,啊,放心,我就呆在这里,不会拿走的。”
  ps:啊,平时各种省,连吃的也要各种考虑价格,就算想吃也完全舍弃。
  所谓的自由,或者说放纵,的确很爽。
  只是,一时爽的结果,在一般情况下的后果都不怎么好,我都不知道现在的心情应该说是庆幸还是悲哀了。
  庆幸?有点奇怪。
  悲哀?也不太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