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人间烟火


小说:放任时光里的布鲁斯   作者:岸上溪石   类别:都市生活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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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一个午夜,我下班走到西子迪厅停车场的时候,龙哥的暗红色“桑塔纳”出租车还在门口等着。我知道我又忘记提前通知他了。
  “里面还有人吗?”他从车窗探出头来问我。
  “不好意思,我忘了。人都走光了。”
  “那我送你回家得了。来上车!”
  我把“阿米尼”塞进了轿车后备箱,坐进副驾驶位置。
  龙哥腰上系着一只以前“踏二哥”(杭州俚语,三轮车夫)用的黑色腰包,装钱的;手里一只大号泡满浓茶的雀巢咖啡玻璃瓶——这些都是出租车司机的标配。他不紧不慢喝了口茶,启动了车子。
  “人生风景在游走
  每当孤独我回首
  你的爱总在不远地方等着我”
  车载卡座播着《最远的你是我最近的爱》,很少听内地流行歌曲的我徒然想起这首歌的演唱者车继铃正是杭州人,店里售过他的这张专辑,不由称赞起来。龙哥说国内歌手的歌曲接地气,也很好听。说杭州还有个歌手叫应豪的,也刚出了专辑(《两颗心四行泪》.1992),挺不错。
  应豪?不就是以前常与飞仔在唱片店门口聊天的那个单眼皮帅哥吗?他还带我们去他住的南山路军区大院转悠过……嗨!我只关注着大洋彼岸乐坛的蛛丝马迹,自己身边早已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我忽然对大陆流行音乐的态度有了彻底的转变。
  聊过歌曲,龙哥又来跟我探讨夜班出租车的生意经。
  “开出租前,我不知道我们的世界是由两个部分组成,白天和黑夜。”今天龙哥的开场白颇有点哲学系教授的意思:“在晚上,你能看到白天无法见到的各种各样的人。”
  这一点对于在夜间工作的我还是有些体会的,舞厅就像一个小型社会,何况是在城市的不同角落里。
  “跑生意的商人,赴饭局的官员,赶场子的小姐,孤独的老人,哭泣的失恋者,醉酒的失意人,变态佬,瘾君子,坐‘件儿车’(杭州俚语:白坐车的)甚至打劫的……真是人生百态,我都见识过。”龙哥一口气说了一通,恰到好处地转了话题:
  “我们不是瞎转的。从下班高峰开始,去公司、机关、单位、商场门口接那些赶饭局的人,一般都到龙翔桥、东坡路、延安路饭店云集的地方;七点至八点是空档,但也有西湖边怡口乐、金沙港食为天两个点,靠位儿(杭州俚语:约会)的都往那边跑;八点后是饭店往电影院、舞厅、歌厅跑;九、十点后开启夜宵、回家模式:电影院那一波;十一点左右再回各大娱乐场所门口‘吃孵坊’……”
  车拐到北山路上没多久,就像是要验证龙哥的话:在流霞歌舞厅门口接上了两位打扮妖娆的女子,把刺鼻的脂粉气带进了轿厢。一位裙襟居然是斜的,把半个香肩和一条粉白如藕的玉臂露在外面,很新潮的样子。真敢穿啊!但我却只感觉好笑,这让我想起小时候连环画“陈胜吴广起义”里手拿大刀农民军的装束。
  两位是去LC区方向,车到少年宫我就婉拒龙哥先把我送回家的好意,下车从后备箱搬下我的山地车。龙哥的车刚走,远处一个熟悉的身影骑车而来——独自下班回家的春燕。
  我像个打劫的把车横在我DJ老师行进的路上。
  午夜的龙翔桥大排档热闹非凡。
  锅勺声、爆炒声、吆喝声里夹杂着烧烤的熏烟与飘香,好似带着味道的交响乐,我连曲目标题都有了,即是脑中出现的“人间烟火”四个字。才发觉这是个积极意义的词,它让人对生活充满了活力与期望。
  说动春燕来吃宵夜几乎没费口舌,我用了个说得过去的理由:徒儿给师父的拜师酒。
  围绕龙翔桥农贸市场周边都是晚上摆出来的摊位,没有菜单,菜直接到展示桌上点。我要了时令的鞭笋雪菜毛豆、酱爆螺丝、白灼河虾、鲞扣鸡这些杭帮菜。
  问春燕喝什么酒时,她直接拿了瓶红星二锅头回到座位。那时候喝白酒之风还没有兴起,除了西凤、汾酒、洋河之类也没得选。而二锅头我总觉得是以前干苦力喝的,春燕的举动又超出我的预料。
  看着春燕把二锅头倒进我的塑料杯子。
  “我……很少喝白酒。”我嗫嚅着。
  “男人不喝白酒不算会喝酒。”她一句话把我顶了回去,也给自己倒得满满的。
  我只好举起杯子:“那,我先敬你,感谢师父教会我这门新手艺!”
  一口喝下,烧灼感从喉咙延伸到肚子里。觉着这二锅头可能会成为今天我无法掌控的那一部分。
  “年底真要回去?”
  “那是,本来就是出差来的。”春燕说。
  “男朋友在那边?”
  “没有。”
  “什么没有?没在那边还是没男朋友?”我嘴笨,很少贫嘴。但在春燕这里我总是会有意无意调侃她。或许是她假小子的外型让我放得轻松,没有异性间的隔阂同时又有对异性的信任感。
  “又来?!”她摆了摆手:“少啰嗦!还是说说你吧,和那个女的怎样了?”
  “哪个女的啊?!”我没想到她以进为退。
  “别装了。”她倒是一点不见外:“已经结婚的那个!”
  菜上得很快,春燕一边嗍着螺丝,一边豪爽地大口喝白酒,酒量惊人。这让我心理略微洒脱了些,就像面对的是一个知心朋友。
  “到现在我还没再见她。”
  “嗯!我觉得这样很好,慢慢淡下去,直到冷却。虽然比较残忍,可对双方都好。”她见我没吭声,又说:“要么你们俩一起私奔去另一个城市,就算你们有这样的勇气,但很难承担现实的压力,结果可能更糟。还有就是……继续偷偷摸摸下去,但彼此不要期望太多的要求,不然就会失去平衡,那样……咳!”
  她摇了摇头,叹了口气就打住了,好像说下去会得罪我。
  没想到假小子把我和安娜的几条路分析了个透彻,哦不,我不应该如此称呼我敬佩的人。看来我师父也是有阅历的人,不然说不出这番话来。
  我掏出烟递给春燕,她不抽,我自己点了根,猛吸了几口。春燕看似闷头嗍螺丝,其实把我的动静都看在眼里。就像早已察觉了我的心思。
  “行了,再想也没用,熬吧。来,干一个!”她拿起酒杯举到我面前:
  “何以解愁……唯有二锅头!不对,……唯有红星!”
  她的豪爽纾解了我的心绪,与她碰杯一口气喝掉半杯。感觉酒也没那么辛辣了。
  一阵晚风吹来,把夜排挡上空的炒菜的呛烟吹散开来,就如我化开的心结。
  我想起前几天和丽莎在西湖边的交谈,觉得自己算是个幸运之人,每当过不去的关口,身边都有人可以让你倾述,感到安慰。
  我性格内敛,喜欢安静。但人的基因里毕竟有社会属性,那些在你需要的时候陪在身边的没有血缘关系的人,理应称之为朋友吧!这种感觉真的很好。
  那个凌晨的夜排档,二锅头非但没有变为我担心的不稳定因素,而成了一剂清醒药,让我看到我的生活尚未到糟糕透顶的地步,重燃信心与希望。
  我终于看完了云嫣给我的村上春树《跳跳跳》。
  它与我以前所看的小说不同,除去题材结构表述方式等文学方面的新鲜感外,印象最深的是里面掺杂了许多音乐的片段。比如摇滚乐、爵士乐的唱片、曲目,非常具体。这让小说有了一种音乐的韵律,对喜欢音乐的我来说独具亲切感,简直爱不释手,瞎想着以后是不是也尝试这种方式写一本书。
  云嫣曾说她喜欢爵士乐,会不会也是受此书的影响呢?这还真有点玄乎。
  本来想把书留下,但看到扉页上的杭图藏书章,我还是跑了趟图书馆将它还了,换回一本几乎崭新的湖畔宾馆工作证。
  证上的照片里,一年前的云嫣灿烂无暇地朝我微笑着……那是实习期快满的某天下班我陪她去照相馆拍的。
  我把工作证锁进了写字台的抽屉,就像锁进大脑的长期记忆区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