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关门


小说:放任时光里的布鲁斯   作者:岸上溪石   类别:都市生活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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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火爆的场面令走在回来路上的我深知地段对一家店的重要性——这对我来说是深有感触的。
  这并不是我第一次做生意。刚进湖畔那一年,极具经商头脑的“奸商”小丁从他母亲外贸单位搞了一批出口转内销的服装,本钱不够(或是想分摊风险),找了同楼层的冬子和我这个整个湖畔到处跑的“百搭”一起合伙,在华侨饭店边上的小弄里,租了个进深、开间都不到两米的破屋买这批服装。进价30一套休闲装,卖70-75,因为是西湖边黄金地段,根本不愁卖。白天上班,下了班大家就来摆摊,轮到谁休息,就摆一整天。
  几乎同时,我财大气粗的朋友桑哥,在环城西路市体育场门口也开了一家叫“巨星”的店,以运动服饰为主。店名不错,门面大,装修好,商品多,都是耐克、阿迪、彪马、乐途等进口的大牌。但地段不好,生意清淡。
  小丁经常叫我去桑哥那里拿些商品来作为我们店的补充,怕影响自家的生意,服装不拿,只拿鞋子。就在“巨星”的零售价加上50、100地卖,经常脱销。我三天两头去巨星拿货,桑哥眼红得直抓狂。
  这样断断续续做了一个月直到服装库存买完才不得不中断。每人轻松赚了半年的工资。当时如果有货源,我们大有辞职转成专业个体户的趋势——没人能拒绝金钱的诱惑。
  现在的知源也存在这个问题,地段无法与现代比。但好在卖的是唱片,可以用音响设备来弥补。我们必须充分利用这一点。
  珠江看到手上拿着两本书回来的我眼神有点疑惑。我也没跟他啰嗦,开始在唱片架上巡视:
  “光上次说过有一张欧美情歌集不错。”
  “你是说这张吗?”珠江指着正中间的那张封套不甚起眼的唱片:“这个我们进了六张。”
  “就是它!拿来听听。”
  珠江取下唱片,放入唱机。第一首平淡无奇,第二首也没亮点,A面6首歌感觉都一般;一直到B面第二首《Nothing‘sGonnaChangeMyLoveForYou》(至死不渝),此歌原唱是乔治·本森(GeorgeBenson),推出后反响不大。本版歌唱者格伦·梅德罗斯(GlennMedeiros)当时还是无名小辈,但幸运女神眷顾了他,楞是把这首歌唱红了,并将它送上各大排行榜,风靡一时。
  “众里寻他千百度啊!”对音乐非常苛刻的珠江赞叹道:“早晚上下班高峰,循环放这首歌!”
  “ifihadtolivemylifewithoutyounearme(如果有一天,你不能在我身边)
  thedayswouldbeempty(我将面对空旷的白昼)
  thenightswouldseemsolong……”(我的黑夜也将漫无边际)
  小号的前奏起来,格伦·梅德罗斯青春的嗓音配以缠绵优美的旋律,像一只充满魔力的无形的手,扣开了无数行人、骑车人的心扉,连在马路对面的都驻足穿街而来。只可惜仅有唱片没有磁带,有唱机的毕竟还是少数。来客虽遗憾,但还是赞不绝口,说歌好听。有的直等到歌曲播完才不舍离开。
  正忙着应付顾客的时候,柯哲下了班来了。他跟我和珠江说他也想合股加入,我们有点意外,说要问下波波的意见。说曹操曹操到,波波骑着单车刚好来了。
  “今天客流不少啊!”波波看看进进出出的人,进店第一件事就问我:“营业额多少了?”
  “快两百了。”我早算过了。
  “可以可以。”波波脸上难得有笑意。
  大家说起柯哲入股的事,我和珠江说没问题,波波当即表态:“那我也没问题。”
  如此,柯哲也加入了我们。这件事告诉我:这几个哥们都不错。
  格伦·梅德罗斯的大情歌《至死不渝》就像知源的一棵摇钱树。自从上下班人流高峰连续播放以来,店里的营业额节节上升,终于在试营业一周那天突破千元大观,利润也很可观。当即波波怀揣一周的营业款、柯哲捧着他的入股金,两人坐凌晨的火车赶去上海补货。我因旅游旺季工作繁忙,店里全靠正上白班的珠江:
  每天单位报道后就翻墙溜出来守店,等我下班接上后他再回去翻墙打卡。
  我白天上班,业余时间都在知源。休息日更是店里的黄金时段,总是忙得不可开交。每天晚上回到家还要做帐,统计库存,只能睡六个小时。那段时间里唯一让我牵挂的是雪莉,我顶多只能在她工作时间打电话匆忙地问候一下。她电台工作也挺忙,我和她之间仿佛又回到送她水彩画前的那个“莫比乌斯”环当中。
  我也错过了郑钧他们火药乐队的演出:我想起来的时候已经是一个星期以后了,不过据小天说演出很出彩。
  这很是无奈,你得到就会有失去。但那段日子确实是我生活中最为充实的时候:
  我做的是自己喜欢的事,是有意义的事,还能赚到不菲的收入——世上多少人梦寐以求的日子。
  从摇滚所崇尚的理念来衡量,无名小子格伦·梅德罗斯的《至死不渝》只能说是商业化浓重的一首普通情歌而已(没说垃圾已是客气),但正是因为它的“普通”才让我们获得了经营知源的首要目的:盈利,也顺带很好地完成了传播欧美流行音乐的最终目标。
  这给我很大启发:明确目标比发奋努力重要得多。
  一个月试营业很快就到了,我们向鲍老板交出了一张优秀的成绩表。就在我们满怀信心准备与书屋水到渠成签订正式合同、大展宏图之时,事情发生了惊天大逆转:老鲍拒绝与我们签约。
  本以为火爆的生意会让老鲍开心爽快地与我们签下协议,但这老狐狸却在觊觎一个更大的野心。老奸巨猾的他摸透了我们的路数:进货渠道、热销品种、展示与推销的方式等等,试营业的一个月我们给他做了一个完美的欧美流行音乐终端营销的样板演示。所以他准备自己干。
  我们可能是专业上的好手,在营销方面也有闪光点,但是我们不清楚市场的残酷与人性的阴暗。当时我想,凭我们这两点优势只要找到一个平台照样可以东山再起。况且老鲍知道进货渠道又怎样?他知道不断更新的乐坛哪些唱片畅销?哪个歌星红火?他知道目标顾客的品味?所以还是不怕,不干就不干!珠江和柯哲也这么认为。
  这时,一直没有表态的波波彻底给了苟延残喘的我们致命一击:“我会留下帮老鲍。”
  三人傻眼。
  上帝是公平的。这个世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权,但对于别人的选择你通常无法强加于自己的意志。
  我不清楚波波这个选择是事先与老鲍协商好的还是现在的即时反应,好像已不再重要。他在这时候提出来虽然让我们大感惊讶,但无法改变我们三人的决定。如此,在辉煌的一个月试营业后,知源成为了过去式。
  这情景与当年卖外贸服装时何其相似:别人是生意做不好才关门,而我两次都是做太好才干不了——真有点不服气。
  看老鲍那张脸就明白他可不是省油的灯——几天后才得知波波仅是以顾问的形式为老鲍打工,帮他跑进货、做指导、还客串营业员。其实我还是能理解波波,因为他的身体里就像小丁一样留着商人的血液,而珠江、柯哲和我的血液里更多的可能只是在商场上被唾弃的东西——情怀。
  当然波波也为此付出了代价:我们几个把他连同知源一样当做了过去式。